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太武观潮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版主为经按社区申请规定上任的社区各版块的管理人员,包含首席版主和版主。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太武观潮社区各版块的所有首席版主和版主。
第二章 版主权限(权利)
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版块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社区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主题划分、精华判定,删除、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版块的发言权。
第五条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版块及发言权限。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社区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 享受社区版主津贴(社区金币和经验等)待遇。
第三章 工作条例(义务)
第八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自觉维护社区形象,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及时遴选精华作品,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
第十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版块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一条 善待网友,及时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二条 疏导为主,慎用手中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社区其他论坛版面建设和发展。
第十四条 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社区管理员通报。
第十六条 服从社区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包括社区管理员、超级版主)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
第十七条 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第十八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首席版主制度
1、首席版主的定义:
①、首席版主是指经社区任命并排名第一位的正式版主,为各社区版块的总负责人并承担该版块的日常事务、内容和发展等全面管理责任,每个版块设置一名首席版主。
2、首席版主的产生:
①、各论坛版块第一任首席版主由社区站务组任命产生;
②、首席版主辞职时可向社区站务组(以下简称“站务”)推荐首席版主接任人选,该人选将作为第一候选人由站务优先进行评定,评定通过则接任该版块首席版主;若推荐人选未获评定通过,则由站务主持重新选拔新任首席版主,所担任的首席版主须为该论坛版块的现任版主;
③、如首席版主辞职时没有推荐正版接任人选,则由站务召集版主团队推选新任首席版主;若由于版主团队意见差异明显而不能推选出新任首席版主,则由站务直接任命新任首席版主,但所担任的首席版主须为该论坛版块的现任版主;
④、若首席版主因为能力不足、不作为或者违反规定被免职,新任首席版主人选由站务主持选拔。
3、首席版主的权利:
①、制定所管辖版块的管理、发展策略和计划(执行前须上报站务);
②、带领该论坛版块的版主团队制定所负责版块的管理细则(颁布实施前须提交站务审批);
③、安排、协调、监督、考核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的各项工作;
④、向站务提议对版主进行奖励、处罚或免职处理;
⑤、需要补充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时向站务推荐或提议版主人选,但所提人选须按《版主申请管理规定》产生;
⑥、在特定情况下,首席版主可向站务提议重组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但同时须详细阐述重组版主团队的充分理由并提交新的版主团队组成人选及选拔理由,获得站务同意后可执行重组,但新提议人选的上任程序须按《版主申请管理规定》产生;
⑦、版主所拥有的管理职权。
4、首席版主的义务:
①、领导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制定版块的管理与发展策略并执行;
②、安排和协调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完成各项社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并处理网友纠纷、解答网友疑问、删除违规帖文、遴选精华文章并向站务推荐、策划和组织论坛活动;
③、协调所管辖版块版主关系,指导所管辖版块版主工作,进行新版主培训;
④、监督、考核所管辖版块版主团队的工作,向站务提交版主奖励、处罚或免职提议;
⑤、以身作则,积极、认真、公正和负责任地执行版块管理。
第二十条 请销假制度
1、版主请假须在“站务版”版块提交发帖,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站务。
2、首席版主请假同时须做好版务管理交接(指定临时代表首席版主),并每次假期不得超过7天,每届任期内累计不超过90天。
3、其他版主(首席除外的正式斑竹,以下相同)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0天,每届任期内累计不超过60天。
第二十一条 任期制度
1、首席版主每届任期一年,期内考核总体评定为优秀、良好及网友评议合格后可续任,且连续任期不得超过2年。
2、版主每届任期半年,期内考核总体评定为优秀、良好及网友评议合格后可续任,且连续任期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二条 考核制度
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①、参考“版主评价” http://www.xmubbs.com/bbs/Banzhu.asp 相关指标;
②、上站时间:每月登陆社区天数不少于20天;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月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25个;
④、精华文章整理及更新情况;
⑤、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⑥、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
⑦、组织纪律性;
⑧、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关系及协助精神;
⑨、团队协调及处理能力(限于考核首席版主);
⑩、履行其他义务情况。
2、社区每三个月对在任版主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版主,站务有权免去版主职务。
第二十三条 辞职制度
1、版主辞职,原则上,站务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同时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①、首席版主提出辞职,需在“站务版”版块提出申请,社区将根据情况在10日内办理。
②、版主提出辞职,需在“站务版”提出申请,社区将结合首席版主意见在10日内办理。
第二十四条 投诉制度
1、 版主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矛盾内部解决”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分管管理员汇报,或在“督察院”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版块及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 版主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社区管理层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矛盾内部解决”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社区监督组汇报,或在“督察院”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版块及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3、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注册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的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相关管理人员处理好投诉。
4、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社区信息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5、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社区信息或邮件等方式向相关管理员,也可在“督察院”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6、版主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存有异议时,可以通过社区信息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站务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二十五条 奖惩条例
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站务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站务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凡经考核不合格的,站务将直接免除其版主职位;凡经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站务将根据对应考核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社区金币、经验值等)。
3、未服从站务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站务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注销用户名等的处理。
4、泄露管理层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站务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站务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版主过失责任(如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5、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站务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甚至注销其ID等的处理。
6、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的,站务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7、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社区活动,擅自删除、更改社区公告的,站务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8、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站务有权视情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9、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站务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甚至注销ID等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厦大子衿传媒工作室,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大子衿传媒工作室·太武观潮社区
2006年8月23日